中国真空学会

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
科普专题

中国真空学会党委会议事规则

发布时间:2020年11月30日 来源:中国真空学会

 

中国真空学会党委会议事规则

 

第一章 总则

       第一条 为规范中国真空学会理事会党委(以下简称理事会党委)议事程序,确保决策的科学化、民主化和规范化,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科协社团党委有关规定、《中国真空学会理事会党委工作规则》等,制定本规则。

       第二条 理事会党委会坚持依法依规,注重调查研究,保证决策的民主性、科学性和正确性。

 

第二章 组织与程序

       第三条 理事会党委会议事范围。

     (一)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科协有关精神、决定和有关指示,及时召开会议贯彻落实。

     (二)对学会发展方向、战略规划等重大问题,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
     (三)研究决定学会党的思想、组织、作风、反腐倡廉、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部署及安排。

     (四)研究决定学会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。

     (五)研究决定推荐学会优秀共产党员人选和宣传先进科技人员事迹。

       第四条 理事会党委会议事程序。 

     (一)确定议题。党委会应在会前确定议题,由办公室负责征集汇总,并征求学会主要领导的意见。

     (二)沟通酝酿。对准备提交理事会党委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,理事会党委主要领导应在会前组织党委委员充分酝酿沟通。  

     (三)会议决定。理事会党委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,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,方可进行表决。

     (四)人员要求。理事会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。

       第五条 会议组织。 

     (一)理事会党委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。

     (二)理事会党委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、会议地点、参加人、会议议题和相关资料,一般应提前一周通知参会人员。

     (三)理事会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,书记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,应委托副书记或其他党委委员主持。

     (四)每次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,要形成纪要、决议、请示、报告等书面文件。

     (五)办公室负责党委会会议通知、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的起草、传递、归档工作。

 

       本规则自2020年11月起执行。

 

 

中国真空学会理事会党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11月